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生和申请学士学位的学员(12秋季及以前学员)。请大家于4月24日前(3月27日和双休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10,下午13:30-16:00到行政楼附楼2楼3210室领取证书,领取时必须本人凭身份证。详细名单见附件
注意事项:
1.领取时间:4月24日前(3月27日和双休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10,下午13:30-16:00;
2.12秋所有学生均可退还代管费;
3.证书/档案/代管费必须本人凭身份证领取,不得代领(证书遗失不能补办);
4.专科和专升本报名中,咨询电话:86928222;
5.领取毕业证书名单
6.领取学士学位证书名单
电子科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杭州学习中心
201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