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上半年全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项目申报与教师选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0〕311号文件要求(见附件4),现就2021年上半年全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项目申报工作进行以下通知,为保质保量完成培训工作,请各院配合做好以下相关工作:
一、项目申报: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可参考往年项目,参报1-2个及以上培训项目,确定一名项目负责人全程跟进此项目,并确定一名跟班班主任,负责此次培训开展期间的培训管理及学员管理,具体项目申报培训进程与要求见附件1和2,项目申报要求:
1、面向对象:中小学专业老师及行政人员(包含中职教师);
2、培训项目方案:需具有通用性、趣味性、完整性,包括背景、师资力量、课程情况、获奖情况、课表等,具体填写《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自主选课集中培训项目申报书》(附件3);
3、结合专业性质,考虑培训招生数量情况;
4、二级学院内部对项目进行论证并审核通过。
二、联合招生:根据省教育厅安排,各个项目平台申报完成后,各中小学教师培训报名工作同步酝酿开展(第一轮自主选课时间为2021年2月25日—3月5日,第二轮自主选课时间为2021年3月13日—3月17日。第一轮未选课的教师不能参加第二轮补报选课。请相关二级学院发挥中高职衔接专业优势,同步面向中小学及中职学校推广2021年上半年自主性培训项目。
三、资料递交:各项目分别填写《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自主选课集中培训项目申报书》并于1月8日前发送至邮箱,联系人:王茜;QQ:770641020;电话:86928006;邮箱:pxb8053@126.com。
附件:1、2021年上半年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工作时间进程表
2、2021年全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项目上报相关说明
3、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自主选课集中培训项目申报书
4、《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上半年全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项目申报与教师选课工作的通知》
继续教育学院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