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上半年全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项目申报与教师选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335号)文件要求(见附件4),为保质保量完成培训工作,现就2022年上半年全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项目申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1.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可参考往年项目申报情况,结合自身专业,提交相应的参报培训项目;
2.培训项目方案需具有通用性、趣味性、完整性,包括背景、师资力量、课程情况、获奖情况、课表等,具体填写《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自主选课集中培训项目申报书》(附件3);
3.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应综合专业设置及师资等情况,科学论证、统筹考虑培训项目及招生数量;
4.每一个项目须确定一名项目负责人和一名跟班班主任,负责全程跟进项目及培训期间的管理工作。具体项目申报培训进程与要求见附件1和附件2。
二、联合招生:
1.根据省教育厅安排,各项目平台申报完成后,各中小学教师培训报名工作同步酝酿开展(第一轮自主选课时间为2022年2月18日—2月25日,第二轮自主选课时间为2022年3月5日—3月7日)。第一轮未选课的教师不能参加第二轮补报选课;
2.请相关二级学院发挥中高职衔接专业和社会资源优势,同步面向中小学及中职学校推广2022年上半年自主性培训项目。
三、相关事项:
1.本次培训对象为幼儿园、中小学专业老师及行政人员(包含中职教师);
2.本次培训是学校社会服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积极组织申报;
3.各项目分别填写《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自主选课集中培训项目申报书》并于1月6日前发送至邮箱770641020@qq.com,联系人:王茜(小);电话:86928006。
附件:
1.2022年上半年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工作时间进程表
2.2022年全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项目上报相关说明
3.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自主选课集中培训项目申报书
4.《关于做好2022年上半年全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项目申报与教师选课工作的通知》
继续教育学院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