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章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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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院校全称 | 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
二、浙江省 院校代码 | 615 |
三、校址 | 杭州市钱塘区白杨街道学正街66号 |
四、院校招生 管理机构 | 1.学校成立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2.学校继续教育学院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3.学校纪委办公室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
五、层次 | □ 专科起点本科 □ 高中起点本科☑ 高中起点专科 |
六、学制 | 2.5年,最长学制不超过5年 |
七、报考条件 | 考生应具有普通高中、中专、职高、技校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且须具备浙江省内户籍、居住证和社保证明三者之一。 |
八、招生专业 | 文史类:工商企业管理、大数据与会计、电子商务、大数据技术、市场营销、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现代物流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服务与管理、数字媒体技术 理工类:物联网应用技术、工商企业管理、大数据与会计、电子商务、大数据技术、市场营销、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现代物流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服务与管理、数字媒体技术 |
九、办学形式 | 非脱产 |
十、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院校 名称 | 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
证书 种类 | 凡经成人高考被我校录取的学生,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由我校颁发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毕业证书,学校负责电子注册,可网上查询,国家承认学历。 |
十一、学习地点 | 学校通过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的校外教学点开展教学活动,具体详见《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5 年招生简章》 |
十二、录取规则 | 1.学校成人高考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政策和规定,积极组织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并依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所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在招生计划许可的情况下,各专业招生人数可视成人高考上分数线人数和学校办学资源而定,且专业之间可适当调剂。 3.专业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足20人不能开班,其上线考生在征求考生本人意见后转至相近专业学习。 4.加分政策见《浙江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
十三、入学复查 | 1.被我校录取的成人高考新生,学校将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录取标准,以及违反规定录取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2.被我校录取的成人高考新生,必须按规定准时到各教学点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又无正当理由者,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
十四、学费 | 学校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成人高等教育收费的通知》(浙价费[2014]245 号)文件规定收取学费。 文史类专业学费为2970元/年,理工类专业学费为3300元/年,文理兼招专业学费标准参照文史类收费。 |
十五、学校联系方式 | 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网站:http://cj.zjtie.edu.cn/ 电话:0571-86928111 通讯地址:杭州市钱塘区白杨街道学正街66号 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邮编:310018 |
十六、附则 | 本章程由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