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成教各班级:
根据《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办法》要求,现就我院成教各年级同学车辆校内行驶与停放问题作如下要求:
一、校内各类车辆限速:
1、机动车:进入校门时5千米/小时;校环线10千米/小时;
2、非机动车:自行车5千米/小时;电瓶车10千米/小时;进出校门须下车推行;
3、机动车进校门需用《行驶证》等相关证件换取《校园临时通行证》,出校门时换回原证;
4、机动车禁止进入信息楼以北地区(含成教学院周边);
二、校内各类车辆停放:
1、机动车:统一停放在教学楼红楼和黄楼底下停车场,出入口在红楼;
2、非机动车:统一停放在红楼和黄楼东边划定的非机动车停放区域;
3、校内信息楼以北地区(含成教学院周边)禁止一切车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停放;
三、惩处措施
1、违反以上行为者,将进行登记,并记入平时成绩;
2、行为严重或在校内造成严重事故者,视其情节轻重,取消其期末考试资格;
以上规定即日起开始执行,望广大同学互相转告,认真执行。
院成人教育学院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