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学考试简介
自学考试由个人自学和国家考试二部分组成,其中以个人自学为基础,国家考试为主导,把广泛的个人自学和严格的国家考试结合起来,培养和造就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所必需的各类人才。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国务院颁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中也明确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待遇与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相同”。
二、自学考试的特点
自学考试具有开放性和灵活性的特点,它不受年龄、区域、原有教育程度的限制,无入学条件要求,只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按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课程自学,在自学的基础上参加国家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单科考试,合格一门(考试次数不受限制),发一门的合格证书,所有科目合格后,即可申请毕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经济实惠,具有投入少,周期短、见效快、效益高等特性,是一条多快好省自学成才的有效途径。
三、什么人能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中国公民:不限制学历、户口、可在异地报考毕业。无入学考试,经国家组织的统一课程考试,取得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经鉴定符合毕业条件,即可取得大学专科或本科的毕业文凭。本科毕业生还可以申请成人学士学位。
四、自学考试时间
自学考试每年举行二次考试,分别在4月、10月份。(具体安排以当地考试院为准)。
五、毕业条件
1、考完本专业考试计划所规定的理论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完成该专业所规定的实践性环节课程考核且合格成绩;
2、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
3、办理本科毕业证书者,必须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六、报名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近期免冠照片一张,电子照片一份;
七、报名地址、电话
联系电话:0571-86928111
联 系 人:方老师
报名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新区学正街66号
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崇学楼一楼(北面)继续教育学院210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