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外教学点:
根据我校学历继续教育工作的总体安排,结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设置安排,为保证本学期学生面授课程中实验实训模块(课程综合实践,以下简称“课综”)顺利有效开展,保质高效地完成课综教学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课程综合实践是对专业课程所学知识的综合检验。教学点要高度重视、高度负责、抓紧抓细教学各环节的规范管理。教学点要成立课程综合实践工作小组,教学点负责人为组长牵头完成该项教学工作。工作小组主要负责对实践教学各环节工作进行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综合实践工作总结及相关资料汇总。
二、实验实训课程内容与时间安排
(一)面授课程由线下教学和实验实训组成。线下教学需参加期末考试(笔试),实验实训由各教学点根据实际教学情况安排,保证至少达到28个学时。
(二)课程内容:岗位实习、企业参观学习、专业讲座等与本专业相关的课综安排等。
课综时间:4周,2023年12月11日至2024年1月6日
三、教学任务布置
(一)人员配备
教学点根据师生配比要求,合理分配辅导教师和班主任。辅导教师负责对课综各环节进行任务布置、安排和指导。班主任做好课综期间学生的安全教育、心理关怀等,在每个时间节点做到及时提醒,并认真做好各项解释说明工作。
(二)课综具体安排
1.内容要求。结合专业前续理论课程、当地产业需求和学生所学专业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实践内容和实践形式。
2.指导方式。采用线上线下交流的方式进行指导,辅导教师应按照工作任务进程要求,监督并提醒学生完成各个环节,认真回复学生提问,及时提出评价和指导意见。
3.课综考核。学生应准时提交课综学习小结,小结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课程综合实践报告、用人单位证明(盖章)、辅导教师指导记录等。
四、工作要求
1.课综是对专业课程所学知识的综合检验,同时也可以提高规范写作及总结归纳能力。教学点、辅导教师及班主任均应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性。
2.教学点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要求学生认真参加课综环节,独立撰写实践总结和报告,杜绝弄虚作假、代写或抄袭。本次课综实践教学相关环节成绩不合格的学生,只能纳入下一年级相同专业一同补做。
3.课综小结和相关图片材料在课程结束十天内完成,教学点归档留存。
4.课综期间,继续教育学院将对每一个教学点的课综情况进行巡查,巡查内容包括是否安排数量合理的岗位、是否安排与专业相匹配的实践企业、过程材料等。巡查结果将纳入教学点年度考核。
5.根据上述要求,教学点召开工作布置会议,并拟定《XX教学点关于实验实训(课程综合实践)的教学安排的通知》于2023年12月7号将通知(盖章)以PDF形式发送到619749485@qq.com。
联系人:陈旖,0571—86928289;屠婷云,0571—86928111
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12月1日